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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长信箱
信件标题: 龙潭镇政府办公室管理政府公章人员不作为、慢作为、刁难群众
来信日期: 2025-06-23 接收日期: 2025-06-27
来信内容: 我的父亲:邢记栓,男,身份证号码:41292919620228453X汉族1963年2月出生,1982年入伍,1985年退伍,由于入伍时登记姓名为“邢吉栓”,由于1989年以前还没有身份证,1989年办理身份证时登记的姓名为“邢记栓”,导致退伍档案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,现我们一家户口已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一师花桥镇十一团居住,我父亲未参加工作,未享受任何优抚政策,根据国家对退伍军人的优抚政策,我父亲可以在现户籍地申请退伍军人满60岁补贴政策,由于入伍姓名和现身份证姓名不符,需要依据国家规定开具《优抚对象曾用名及身份证(档案)年龄调查》,表内有三处需要相关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,第一项:村委会已核查无误签署意见并加盖盖章:第二项需要乡镇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,龙潭镇民政所已经签字加盖公章,但是还需要镇政府加盖公章,镇政府办公室管理公章人员办反复刁难,不给加盖公章,诉求镇政府给其证明加盖公章。
办理单位: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理日期: 2025-06-27
办理结果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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